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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就诊须知

时间:2024-05-28 浏览量:17155


注:预约时如医生号源已满,来院后请到诊区服务台,分诊人员将为您协调加号或安排同专业的医生接诊,确保您能及时接受专业医生的诊治。

第一条 实名制预约

预约时,请提供就诊患者真实姓名、二代身份证号、您本人手机号等信息;新生儿患者(出生30天之内)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号;儿童患者预约需提供儿童身份证号码(请与办卡时所留信息一致)。

第二条 预约放号时间

1、每日08:00开始发布预约号源。

2、每日12:00之前可预约当日下午及一周内专家、专科门诊号源。

第三条 预约报到

1、预约成功后,就诊当日携带患者本人就诊卡、身份证、医保卡等,提前30分钟至门诊自助设备取号,到相应诊区按序等候就诊。预约迟到30分钟后将无法取号,此号序作废,需重新预约或到分诊台由工作人员协助重新挂号。

2、自助机已增设医保实体卡挂号、取号、结算等功能,预约后可以使用医保卡在自助机取号;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就诊患者,展示医保电子凭证码在自助设备取号后到相应诊区等候呼叫就诊(医保电子凭证码为动态码,请及时刷新)。

3、医保慢特病专项患者请至人工窗口挂慢特病门诊专号。

4、慢特病的复诊患者可通过关注“临沂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互联网医院的网络慢病门诊进行在线复诊,网上开药,医保直报,可选择“到院取药“或 “配送服务”。

第四条 预约取消

1、专家、专科门诊号是有限资源为避免浪费,如不能来院就诊,请您及时取消预约,避免记录爽约。

2、如需取消当日所预约号源,在预约时间点前拨打预约服务中心电话或通过微信等其他途径取消预约。

第五条 预约专业与数量

为确保公平预约,同一个患者在同一就诊日同一科室只能预约一次,每次只限预约一个号。在同一就诊日的预约总量不可超过2次,在7日内同专业的预约总量不可超过3次。

第六条 医生停诊

由于本院专家除参加门诊诊疗外,还要承担特殊突发事件的(如急症手术、急会诊等)救援任务,如遇预约专家因公临时变更坐诊时间, 医院将通过您预留的联系电话发送医生停诊的信息提示(请留意临沂市人民医院的短信提示),请取消预约、更换其他医生或更改就诊日期,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您谅解。

第七条 预约改号

已成功预约的挂号信息不可更改,如需更改需取消原预约后再重新预约。

第八条 爽约处罚

1、如预约成功后患者未能按时就诊且未取消预约号视为爽约。

2、无故爽约累计达到3次将进入系统爽约名单,对于三个月内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爽约患者,将取消其半年内的预约资格(现场挂号就诊正常进行)。

第九条 其他说明

请勿从他人手中购号,遇到号贩请拨打110报警或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第十条 咨询服务

预约服务电话:0539-8200169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夏季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冬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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