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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科室患者转科制度

时间:2020-12-15 浏览量:16773

一、住院患者所患疾病,涉及其他专业科室范围,应当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被邀科室前来会诊并同意转科后,经治医师应向主诊组长、科主任汇报,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二、经治医师应向会诊医师和转入科室联系,确定床位及转出时间。

三、经治医师要仔细检查,完善患者在本科住院阶段中的所有诊疗工作,规范书写转出记录,开具转科医嘱。

四、经治医师应向患者、家属交待病情,将本科的诊断以及治疗情况概要地说明,并着重说明转科的原因、目的和必要。解除患者的顾虑,使其能安心地转入新的科室,接受治疗。

五、病房护士执行转科医嘱,准备齐病历资料及患者的检查资料。

六、转出病区时,由本病区工作人员陪送到转入科室病区,并向转入科室病区值班医护人员交接,保证治疗延续性。

七、转入科室病区医护人员应及时诊查患者、评估病情、下达医嘱并书写转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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